他不能忍受不公的判罚发生在他的治下!
这也能够说明,戴明月用人的眼光不错。
不过,既然出现了争执,就要妥善处理。
东罚召集了所有轮休的裁判,开会讨论。
“诸位,关于桑落跳跑事件,你们怎么看?”东罚看向聚集来的裁判员。
“桑落的技术很新颖!虽然令人意想不到,但我认为啊,应当是没问题的。”
“嗯,我也这样认为,毕竟,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,桑落犯规了。”
“对,桑落没有违反十米往返跑的任意一条规则!”
“如果非要说的话,那只能考虑桑落的技术是不是还能算作跑。”
大家的观点取得了惊人的一致!
不过,还是有人提出了问题的关键。
桑落的技术动作,能不能划归到跑的范畴里去?
如果单看桑落前半程的表现,那大概是不能算是跑的,至少,不完全是。
不过,从桑落后半程的表现来看,就完全没有问题!
这就意味着,桑落,有可能是出现了一部分犯规?
这就难办了。
如果着重考察前半段桑落的表现,那么判定桑落犯规,也是可以的。
但很牵强。
因为十米往返跑的规则里并没有对选手的技术动作做出严格限制。
除了桑落的跳跃式技术,还有人倒着跑的!
倒着跑,也能算作跑吗?
另外,倒着跑,基本上都有其他人帮助选手看边线,提醒选手是不是已经到了折返点。
这明显是有多人参与!
那么,这种借助了更多人帮助、或者说更多人力量的技术策略,是不是也算违规?
确实有这种可能性。
但是,由于倒着跑的选手没有取得桑落这么好的成绩,所以就没有被人举报。
换句话说,桑落之所以会被争论是不是犯规,仅仅是因为他的成绩太好……
东罚冷静了下来。
这件事情,本质上已经不是桑落是否犯规的问题,而是选手之间的嫉妒。
诚然,桑落是踩了规则的灰色地带。
但是,那些举报者,也不是出于维护规则的良好用意。
那些举报桑落的人,仅仅是因为他们被桑落比下了!
仅仅是因为,桑落,动了某些人的奶酪!
这不能轻率地下决断。
是维护桑落的利益,还是维护那些举报者的利益?
看起来,桑落只有一个,而举报桑落的人,很多。
是不是要少数服从多数?
是不是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,而去满足更多的人的利益?
在这场纷争中,要牺牲桑落而满足更多的举报者吗?
东罚快速地思索起来。
在场的裁判员也陷入深思。
桑落事件,是对他们这支裁判团队的巨大考验。
这个判罚结果,将决定他们的执法态度,将剧烈影响十米往返跑的比赛形式!
责任重大!
经过短暂而激烈的讨论,东罚代表殷商运动会的裁判团,给出了裁决。
桑落,没有犯规!
桑落的成绩,有效!
并且,东罚随后给出了更加详尽的判罚理由和依据。
“我们所有的裁判员,都严格以殷商运动会的规则为判罚依据!从字面意思上看,桑落,不存在明显的犯规。
“至于桑落在前半程使用到的跳跃动作,我们认为,这是一种十米往返跑里的技术,不是犯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