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眉抬起,“不吃就别走。”
“……”温诺尔这才听清楚他的话音,他的声音宏厚的就像,就像……她同父异母姐夫的声音,特别的好听。
温诺尔总感觉这个男人对她没有恶意,所以她并不是很怕他,她便走到餐桌前坐下,男人也已经坐下,并且拿起筷子来吃饭了。
温诺尔也拿起筷子但她没有夹菜,只是看着他吃。
“你在家,”男人看向是在咀嚼着菜,可在温诺尔看来他仿佛用咀嚼菜的动作是在停顿接下来的话,他接着才说:“你在家是一家在桌子上吃饭?”
“嗯?!”温诺尔简直没听明白他的话,愣的脸就像一个生芒果一样,看也难看,吃也难吃。
“吃吧。”男人垂眸,吃起饭来。
男人的咀嚼的动作优雅,矜贵,如果温诺尔不是被这个人绑架来的,她绝对会认为这个男人是个绅士,是个好的绅士,而不是一个绑匪。
看着满桌子的菜,温诺尔有些饿了,中午食堂的饭没多吃,虽然一下午被困在椅子上坐着没动,但她的脑子里想的多啊,脑力劳动也是费饭的。
温诺尔咽了咽口水,动筷子去夹菜,她看中的是盘子里的那块烧红的烧肉,可筷子刚夹到那块肉上,男人的眼眸就看过来。
“喜欢吃肉?”
“……”这肉不能吃?温诺尔收回筷子,咽了口水。
男人将盛好的一碗汤给温诺尔推了推,推在她跟前,又将温诺尔刚才差点儿就夹到的红烧肉夹起来放进她的碗里,他说:“喜欢吃,就吃吧。”
温诺尔低头,看着自己碗里冒尖的米饭上的那块红烧肉竟然没有什么想法。
既来之已经则安之了,既然饿了,吃就吃吧,反正这个男人也在吃,应该饭里没毒。
她夹起肉来放进嘴里咀嚼,还没感觉到肉的松软和肥腻的油水,就听见男人说:“不过,女孩子少吃大鱼大肉,长胖了不好看。”
“……”温诺尔猛然抬头看过去,坏蛋!到底让吃不让吃!温诺尔这才感觉到嘴里的油腻。
这是她第一次吃红烧肉!是因为这碗肉烧的外表好看,是因为她的确饿了,人在饿了时候,就像吃肉!而这块红烧肉的确红的诱人。
最后,温诺尔还是将那块红烧肉彻底咽了下去,好腻啊,她端起那碗汤来喝了半碗。
男人在优雅吃饭。
温诺尔吃着菜,吃这米饭,咬着筷子,问那男人,“你认识我吗?你抓我来干嘛?”
男人抬眸看她。
温诺尔抿着唇,咽下嘴里的菜,看着男人,勇敢的说:“你是不是抓错人了?”
男人没说话,但眼眸里却不是冷酷,也没也无情,他看了一眼饭桌,只是说:“吃饭,一会儿天黑了,小心走不出。”
“你真的要放我走?”温诺尔看向外面,天色泛着红,应该是快落日了。
“你不想走,就留下来陪我。”男人黯然的说了一句,没有看她说的,他只是吃饭。
他吃的慢条斯理,这么好的一桌菜,他吃的看不出这是一顿美味,当然,她吃的也不香。
温诺尔低头拔饭,一边咀嚼一边看着外面的天,一边看着男人,她说:“我吃饱了,能走了吗?”
说完,温诺尔放下了碗筷。
男人看着她的那碗原本冒尖的米饭,只是吃了个冒尖那部分,他说:“不行,吃完,不能剩饭。”
他说的很坚决,是必须吃完的意思。
虽然是千金公主殿下,但温诺尔从来没有小姐脾气,反倒是个乖宝宝,她自然也不会和他犟,身为大官的女儿,父母亲在她成长的过程中教导过她很多次,如果被绑架,或者遇到强敌,万不可硬来,不可激怒对方,因为你的体力永远斗不过一个绑架你的人,要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战胜敌人,哪怕战胜不了,拖延时间等待救援也是聪明的办法。
她得走出去,所以,现在对方说吃完饭就放她走,她为何不听?幸亏自己还能吃得下这碗饭。
低头拔饭。很快一碗饭就吃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