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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臭鸭蛋的喜剧人生 > 第一百四十章 男朋友

第一百四十章 男朋友(2 / 3)

马文梅对于母亲的骂,她根本就没有上心。

在农村,像这样的骂人的话,她是见多了。

有很多人家的母亲,对调皮捣蛋的女儿,都是用最恶毒的字眼骂的!

可马文梅她调皮了吗?

没有!

马文梅在她十八岁的年纪,就是跟村里张志军要好了。

小姑娘瞒着父母谈恋爱,这是要被人家说她没有家教的,马文梅的父母都要被村里的本家数落的,觉得马文梅这样做,是丢了马家脸的!

马文梅就觉得张志军家虽然穷,但是张志军高高大大,而且张志军说话,那也是男子汉的气概,张志军长得也不丑,马文梅多看了张志军两眼,被张志军聊上了。

他们两个就等于是自由恋爱上了,彼此都对对方有好感。

但是,马文梅的父母像许多的父母一样,嫌弃张志军家里穷,又因为张志军大马文梅六岁,马文梅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。

他们开始限制女儿的自由,不准女儿单独与张志军见面。

另外,晚上看电影,必须有父亲或者是母亲或者是兄弟姐妹陪着。

当然,说是限制自由,哪有那么容易的?

马文梅跟邻居家女孩去趟街,马文梅的母亲都要盘问半天,结果马文梅冲着母亲吼,说与其你像看罪犯一样看着她,那还不如拿根绳子,干脆把我勒死算了,我这也不能去,那也不能去,我还是人吗?!我又不是猪,我又不是羊!

马文梅的母亲就骂马文梅,说你要是好的,你就是搭梯子上天去我都不问你,马文梅的母亲说你不学好,硬要往那邪道上去,鬼迷了心窍了,非要跟姓张的那穷小子来往,你图他什么?我不管你谁管你?

吵架在母女两个间是常有的事!

然而吵架是不管用的,限制女儿的自由,那是做不到的。

马文梅她是个十九的女孩子,她是个人,她有腿有脚的,她能跑。

就像晚上看电影一样,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一起看?

人家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有说有笑,就她跟父母在一起看电影,有意思吗?她当然羡慕姐妹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了,她钻个空子就跑过去了。

再说了,跟父母在一起,上个厕所都不方便。

比如马文梅跟父亲去看电影,她上厕所,你做爸爸的总不能跟着女儿吧?你不跟着她,她一个人在这大晚上的,远离人群,她能不怕?!

但是几个女孩子就不一样了,几个女孩子只要其中一个去,就一定跟两三个去,甚至是一起去。

她们有着同理心,这样安全,这样保险,不至于一个人担惊受怕的,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?!

所以马文梅即便是跟父母去看电影,她也会中途偷溜出去,跟几个小姐妹在一起。

等到马文梅的父母找了一圈,找到她,她正跟几个小姐妹看得聚精会神或者讨论剧情,你能说她什么?!

所以看管是没有用的,只有从根上去治病。

怎么治理?

都说女大当嫁!

马文梅虽然只有十九岁,可是有的女孩早熟,有的女孩晚晚熟。

不论晚熟还是早熟,只要熟了那就得嫁人啊。

女孩子嫁了人,就基本没什么事了,以后她会有自己的男人管着了。

再说了,女孩子嫁人后,跟丈夫天天在一起,那她还有什么好浪的?!

所以要想马文梅不跟张志军来往,那就得给马文梅许下一门亲事!

马文梅十九岁,翻过年就二十岁了。

农村的女孩子到了二十岁,能嫁人了,不算早婚,早婚的十七岁就结婚了。

在农村,要是女孩子到了二十五六还没有对象,还没有结婚,就会被人家说三道四的了。

除了一点,比如这个女孩子的对象在部队服役,或者这个女孩子自己在某个地方上班。

那人家上班,还不兴人家挑挑拣拣的么?那是人家挑拣,而不是人家嫁不出去,这是两个性质!

于是马文梅的父母决定给马文梅找对象。

给马文梅找对象,无需马文梅同意,只要父母看中就行!

马文梅都敢在父母的反对下跟穷小子张志军来往,给她找再好的对象她都能说不好,所以无需她的同意。

一般的做法是,父母接了人家的彩礼,这事基本就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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