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程都尉,陆世孙,他要见大将军。”
陆锦摆手:
“大将军不在县衙,在也不会见他!”
守卫赶紧挡在门口。
金六急了:
“你凭什么不让我见大将军?我告诉你,本公子生是大将军的人,死是大将军的魂!你休想拦我!”
陆锦想了想京城中她那几位姐夫的容貌与身材,哼了一声:
“做梦吧你!也不瞧瞧自己长什么熊样,想伺候大将军,除非你能把体重减到一百斤!”
金六脸色大变。
“你你你,竟敢对本公子口出恶言!”
但一想到这是县衙门口,他不能让大将军看到他跟人骂架,有损形象,只能恨恨跺了跺脚:
“本公子不跟你这个粗俗的兵痞子计较!”
程三月看不下去了,忙拉了陆锦一把:
“陆世孙,你怎能如此粗俗?!”
陆锦都无语了,要论粗俗,整个西境军,谁比得上你程三月啊?
“你懂什么?这个肥仔要碰瓷大将军,大将军跟我交待过了,绝对不见他!”
程三月眼神闪了闪:
“真的?大将军不喜欢金公子?”
陆锦摇头:
“也不能说不喜欢——”
程三月的心沉了下去。
陆锦又道:
“可以用厌恶来形容!”
程三月的心又火热起来。
她看一眼金六,搓了搓手:
“那这么说,大将军肯定不会纳他为侍了,你说,我有没有机会?”
金家公子非要赖上大将军的事,程三月也听说了,不过今天倒是第一次见。
既然大将军不要,那她……
应该不算抢大将军的人吧?
陆锦惊掉了下巴,指了指程三月,又指了指金六:
“你……他?”
“你什么眼神?!”
程三月挠挠头,嘿嘿笑道:
“俺爹说了,男人胖一点好,胖了有福相,好生养!”
所以,她是从小就被灌输男人越胖越好看的思想,审美就与众不同。
每次看到胖男子,她都忍不住多看几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