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前的秋末,大汉国边陲朔方郡的明城。比起其他城镇的粗野气息,这个城市是朔方最有文气的地方,这源于数年前的太师告老还乡后,居然在这边境小城开了一个“边城书院”。因此朔方的地方官员和本地贵族都慕名而来,想把适龄的儿子塞进书院,就算难以参加科举,也能收敛一下顽劣的野马性子。
边城书院外的街道,几个人高马大的年轻男子拦住了一个儒雅的高瘦年轻人。
“对你来说,又不费力,为何不帮我们写?”一个粗壮的男子揪住了高瘦年轻人肩上的衣服,狠狠的问。
“先生是说,每人自己完成这篇策论。”高瘦年轻人不卑不亢的回答。他们那个不学无术的样子,自己一代笔,先生肯定马上发觉了,倒霉的还是自己。
粗壮男子吼起来:“必须给我们写!”
“不写。”
一个眉毛连在一起的满脸横肉的男子歪着嘴说:“大哥,这小子藐视你!”
“什么?”高大壮硕的男子经不起挑拨,他也觉得他的拒绝就是挑衅。
一帮狐朋狗友立刻起哄了:“大哥,揍他。”
“揍他?哼。他不是最注意斯文体面吗?”大汉笑起来,说:“把他给我扔到河里去。”书院不远处有条小河,够他斯文扫地了,活该!
轻易的压制了高瘦年轻人的挣扎,几个大汉架着他走向河边,他们的大哥笑着跟着看热闹。在河边石头滩上,他们把人抬起来,丢进河里。
“嘭——”水里溅起了很大的水花。
河不深,水中的人站起来,只到腰部,他大吼:“你们干什么?”水中居然是那个粗壮汉子,他们的大哥。
一圈人傻了眼,明明丢的是那个不帮他们写策论的假斯文小子!怎么入水时换了人呢?
那个高瘦的年轻人也一样傻了眼。他刚才被这些小混混给举起来,还以为必然变成落汤鸡了,没想到下一秒居然稳稳当当的站在河边石阶上。
身边还站着一个美丽无双的女子,她不是常见女子的那种低眉顺眼,她眉眼闪烁的是桀骜不驯。
“他在那!”一个眼尖的壮汉发现了高瘦年轻人,吆喝同伴过来抓他。
壮汉们已经近在咫尺了,年轻人正想逃跑,却看到那个女子上前,轻轻松松的几拳几脚,把人高马大的男人们都给打飞、踢飞了。
这个女侠是在行侠仗义吗?高瘦年轻人低声的说:“谢谢女侠出手相助。”
“女侠?”那个美丽的女子一听就乐呵了,笑道:“这个称呼听着不错。不过,我也不是帮你,只是从小就看不得有人欺负弱小。”
“我不是弱小!”
“个子是不小,但是是真的弱。”女子笑哈哈的说。
读书人都不擅长拳脚,但是实在无法反驳这个“弱”,男子汗颜的说:“……那女侠救了我,我如何报答呢?”
“你叫什么?”
“在下李顺,木子李,顺心的顺。”
“李顺,那你带我在这个明城游览一番吧。我叫做猊猊。”
“妮妮?姓什么?”
“没有姓。”猊猊不在乎的说。这次她突破了修行的大关,心中大快,才跑到了人类的地界,打算好好玩玩,犒赏一下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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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此,李顺从书院下学时,总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在大门边等他。这女子除了美貌,那武功也是登峰造极的,书院那些混混不敢惹她,连带也不敢再欺负李顺了。
女子除了有知书达理的类型,原来还有这样的豪气干云的?活得恣意而洒脱,与众不同!李顺喜欢她的美丽,更喜欢她的潇洒。
大半月后,猊猊说:“明城我玩腻了,我要走了。”
李顺突然觉得心里咯噔一下,一颗火热的心好像沉到了冰湖中,他失态的抓住了女子的肩膀,急促的说:“别走!”
猊猊莫名其妙的皱眉:“我家又不在这里,我为什么不走?”